感谢孙方圆老师赐稿
原文载《东岳论丛》202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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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在登州的海疆经略
文丨孙方圆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
孙方圆,1986年生,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宋史、环境史、海疆史。
内容摘要:自汉唐以来,登州地区便是中原王朝与海外诸国往来的重要基地。北宋建立以后,登州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依旧是北宋浮海联络东北亚各民族政权的主要港口。而与辽朝隔海相望的战略位置,更令登州在北宋的海防规划中占据特殊的一席之地。登州辖下的沙门岛又因孤悬海上且条件恶劣而被辟为各类犯人的流放之地,沙门岛由此成为北宋利用海洋彰显国家威权的重要场域。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登州成为观察北宋海疆经略活动层次丰富性与功能多样性的典型范例。
关键词:北宋;登州;海疆经略
历史上的登州位于我国胶东半岛,始置于唐武德四年(621),治文登,其后屡经举废改易,乾元元年(758)复立,治蓬莱。五代时登州行政区划沿袭唐制。北宋至道三年(997),登州隶京东路,熙宁七年(1074)京东路两分,登州划归京东东路。北宋一代登州治所皆在蓬莱,下辖蓬莱、文登、黄县及牟平四县。自先秦至汉唐,登州日益成为我国开展对外交往的沿海重镇。唐德宗时,宰相贾耽“考方域道里之数最详”,其勘定的连通海外的主要陆海通道中,便有“登州海行入高丽、渤海道”[1]。正如相关研究所指出的:“在唐前期,登州与广州、交州一起,堪称为当时中国的三大海上交通枢纽”,中唐以后登州的地位虽有所下降,“但仍不失为唐朝对外政治交往的主要通道。”[2]同时登州也是汉唐王朝拱卫海疆安全的锁钥之地。汉武帝“遣楼船将军杨仆从齐浮渤海”[3],登州乃是其舰队的出发地之一[4];隋唐诸帝对朝鲜半岛数次用兵,水军也多从登州地区集结远征。唐玄宗时,渤海发兵渡海攻掠登州,刺史韦俊遇害[5];后唐明宗时,女真亦“常寇登州”[6]。登州在海防安全上的战略价值可见一斑。
此外,登州也是我国古代海洋文化的生发地之一。当地特有的“海市蜃楼”现象,令登州海域蒙上了“仙境”色彩,《梦溪笔谈》中曾有专门记述:“登州海中时有云气,如宫室、台观、城堞、人物、车马、冠盖,历历可见,谓之‘海市’。”[7]宋真宗时,登州称“东封已来,海不扬波”[8],由是构成了“东封西祀”神秘运动的注脚之一。宋仁宗皇储未立而恰逢“登州岠嵎山数震”,便有官员趁势上言称:“岠嵎极东方,殆东朝未建,人心摇动之象。宜早定储,以安天下之心。”[9]“极东方”的地理位置,使登州在“天人感应”的观念下发挥了特殊的文化解释作用。凡此种种,更令登州在宋人的海洋观中形成了不同寻常的印象。
长期以来,学界对登州在先秦秦汉时代的航路开拓、隋唐时代的使商往来、明代抗倭战争中的海防部署以及当地海洋信仰的生发传播等议题,均有较充分的阐释;但对登州在北宋海疆经略中作用与地位的研讨,则尚有一定发掘的空间[10]。受到传统“大陆史观”的影响,学界对北宋边疆问题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北方和西北陆疆;实际上北宋在其海疆经略的认知与措施上[11],不论是涉及区域还是内容涵盖,皆颇有可观之处。在浮海而行的海外邦交中、在沿海而设的海防要塞中、甚至是在据岛而建的海上监狱中,都能看到北宋利用海洋空间实现国家战略与构建政治秩序的意识和努力,而登州正是其在北部海疆最为倚重的地区。于是笔者不揣谫陋,拟就此展开论述,不当之处,伏望方家指正。
一、开展对外交往的海港基地
自五代至宋初,登州就是南方沿海诸地与中原政权往来的港口。有研究表明当时存在着一条航路,大致为广州—泉州—福州—温州—台州—明州—登州[12]。尤其是地处福建的闽国,长期致力于通过这一海路与中原政权保持联系,如此既可抵制南唐、吴越等国的威胁,又能发展自身的海上贸易[13]。同时在东北亚方向,“海东盛国”渤海被契丹降服后,耶律阿保机长子耶律倍被封为东丹王,但因其在与耶律德光的政争中失势,耶律倍遂于长兴元年(930)“帅部曲四十人,越海自登州奔唐”。耶律倍之所以选择海路,一方面是由于陆路遥远且多有阻碍,其初次尝试出走便“为逻者所遏”;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耶律倍对海洋环境相对熟悉:史载耶律倍“初在东丹时,令人赉金宝私入幽州市书……置书堂于毉巫闾山上”,毉巫闾山现称闾山,位于今辽宁省锦州市,书堂的匾额为“望海堂”,因其“以南至海可二十里有望海寺也”[14]。耶律倍自海路赴登州投奔后唐,确为脱离契丹朝廷监控的一个可行方案。
北宋建立后,“海中诸国朝贡”仍“皆由登、莱”登岸[15],其中影响较大者,首推与登州隔海相望的女真与高丽。女真是生活在我国东北地区的古老民族,因“地多良马”,遂以“贡马”之名与北宋建立联系。女真对前往登州的海路并不陌生:其在“后唐明宗时,常寇登州”,“建隆以来,‘熟女真’由苏州泛海至登州卖马”[16]。此处苏州是契丹辖地,治所在今辽宁省大连市,据说该地“与宋登州、青州相直,每大风顺,隐隐闻鸡犬声”[17],暂且不论“鸡犬相闻”之说是否完全可信,但两地隔海相望、航路相通当是事实。对于女真的到来,宋廷给予了必要的重视,也在登州做了相应安排:乾德元年(963),宋太祖免登州沙门岛民“应所纳逐年夏秋赋租麴钱、及沿徵泛配诸杂名目物色、并州县差徭”,以便其“自备舟舡,般载女直鞍马”[18];宋太宗时,又对“登州有女真贡马”之法做了细化规定[19];宋真宗时,在登州八角镇海口“治官署,以待高丽、女真使者”[20]。对于北宋而言,保持与女真的关系除了能展现“万邦来朝”的地位和“怀柔四海”的姿态,购置军马也是一个现实需要:北宋的军马始终有较大缺口,长期需要在西北、西南边疆购置或饲养以资补充,而东部地区唯有登州可以通过海路向女真购买,因此其国防军需价值自然不容小觑[21]。
不过女真和北宋的跨海交往,还是引发了辽朝的不安与反制:“淳化中,契丹怒其朝贡中国,去海岸四百里,置三城,以兵三千,绝其贡献之路。”[22]。辽朝所采取的这种海岸封锁和海路阻隔措施,表明其在当时已经具备一定的海疆安全观念;而由日后的历史进程观之,辽朝此举也并不能算是小题大做: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举兵反辽,北宋便是不断从海上特别是登州获知相关情报——彼时宋廷令王师中“知登州,以伺其事”,恰逢高药师等由“海道奔登州”,并通报了“女真攻辽,夺其地大半”的消息。在此之后北宋才“以市马为名伺其实”,由登州不断遣使渡海北上,尝试与女真重建联系[23]。女真也曾遣使“乘船至登州来朝”[24]协调行动,登州成为双方跨海交往的重要中转。
北宋建立之初与高丽往来频繁,由于辽朝横亘其间,北宋与高丽间多由海路互遣使节,登州乃是双方前期往来的主要港口。特别是高丽,“天圣以前,使由登州入”[25]:咸平三年(1000),高丽牙将朱仁绍自登州上岸,宋真宗专门召见,并“赐以器帛”[26];天禧三年(1019),“登州言高丽进奉使礼宾卿崔元信至秦王水口,遭风覆舟,漂失贡物”,宋廷优加抚慰,此后“高丽海船有风漂至境上者”,北宋皆“给度海粮遣还,仍为著例”[27];天禧五年(1021),宋廷“别给登州钱十万,充高丽朝贡使之费”[28];天圣八年(1030),高丽“御事民官侍郎元颖等二百九十三人奉表入见”,宋廷厚加赏赐,次年使团回国,北宋又“遣使护送至登州”,然自此之后高丽“绝不通中国者四十三年”[29]。宋神宗时,北宋为制衡辽朝重新联络高丽,双方恢复邦交,北宋对高丽使臣的接待和赏赐规格皆有提高。
不过正是在此阶段,北宋与高丽往来的港口由登州转向明州。尽管当时高丽方面提出了“登州路有沙碛,不可行”[30]之类的说辞,但实际上,北宋和高丽对辽朝的顾忌,以及辽、宋分别拉拢高丽以制衡对方的三角关系,才是北宋与高丽邦交时续时断以及双方通航港口南移的重要原因。早在大中祥符年间,宋真宗就曾问计于大臣:如果高丽不敌契丹,“或归于我,或来乞师”,当如何处置?宰相王旦主张“当顾其大者”,毕竟“契丹方固盟好,高丽贡奉累数岁不一至”。于是宋真宗谕令登州地方:“如高丽有使来乞师,即语以累年贡奉不入,不敢以达于朝廷;如有归投者,第存抚之,不须以闻。”[31]数年后登州果然上报:“高丽遣使入贡,未敢迎迓,以须朝旨”。不过此时王旦认为辽朝必已知晓高丽遣使,继续遮掩反而有失国体,不如公开接待以示磊落,宋廷遂“遣使馆接”[32]。熙宁七年(1074),高丽使臣金良鉴抵达宋境,明确表达了“欲远契丹”之意,希望改变“往时高丽人往反皆自登州”之例,“改途由明州诣阙”,宋廷予以批准[33]。尽管在高丽国王王徽去世后宋廷还在登州“排办高丽国信使所行海道”[34],但明州在北宋与高丽中后期的海路交通中取登州而代之,已然是大势所趋了。
二、部署对辽防御的海防要塞
学界在谈及登州的“转型”或“衰落”时,通常会强调辽宋对峙的时代背景下登州从“商港”向“军港”的功能转化,而这一进程的加速与突显乃是发生在宋仁宗时期。彼时西夏在元昊治下兵马强健,经由三川口、好水川、定川寨之战屡胜宋军;而与西夏结盟的辽朝则“趁火打劫”、遣使北宋,以“问兴师伐夏及沿边疏浚水泽,增益兵戍之故”,欲“取晋阳及瓦桥以南十县地”[35]。北宋命富弼使辽,几经交涉之后,一方面通过增加“岁币”稳定了宋辽关系,一方面又诱使辽朝向西夏施压,结果引发辽夏反目、刀兵相向,北宋最终得以化“腹背受敌”之危而成“坐收渔利”之势。然而,由于彼时宋、辽、夏三方各怀心思,政治上的穿梭交涉与军事上的剑拔弩张往往交错并举且瞬息万变,北宋对辽夏暗中恢复联盟以共同扰边始终心怀戒惕。[36]如庆历七年(1047),宋仁宗就“诏西北二边有大事,二府与两制以上杂议之”[37]。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考量下,北宋开始在登州第次实施更加积极的、同时也是带有预防性质的海防建设。
其一是创设水军。庆历二年(1042),宋廷“置登州澄海水军弩手两指挥,每月给料钱五百文”[38];庆历七年,原本属于厢军序列的登州平海水军两指挥又被升格为禁军序列[39]。“澄海”“平海”两支水上部队,是北宋部署在北部海疆最主要的军事力量,甚至被认为是“北宋最大的一支水师”[40]。直至宋金商议缔结军事同盟,宋使自登州出发所乘的仍是“平海军船”[41]。其二是添置战船。史载登州水军战船以“刀鱼船”(亦称“刀鱼战棹”)为主,该类船只以形似刀鱼得名,是一种既可用于海上、又可用于内河的快船,其形制因环境与承担任务的不同而有所更革[42]。宋仁宗时,刘涣知登州,对刀鱼船进行了修缮,以“备海贼”,此后一段时间“贼无敢入境者”[43];宋神宗时,宋廷又“增招刀鱼战船兵,团结阅习,准备差使”[44]。1984年,在山东省烟台市蓬莱水城的清淤工程中出土了一艘木制沉船,研究者在对沉船的形制、用材以及随船文物等情况进行分析后,认为其很可能就是一条宋元时代、经过一定改造的大型刀鱼船[45]。
除了部署水军和战船,日常的警巡海面以及情报收集更是登州地方所承担的重要任务。在曾公亮、丁度等奉敕修撰的大型兵书《武经总要》中就有专节论述登州的军事地理以及兵力部署情况,这是登州的国防地位特别是海防价值在北宋兵书与兵学系统中的直接反映[46]。随着边防态势的变化,登州作为北宋北部海疆门户的重要性愈发显现。宋仁宗就曾担忧:“新罗、高丽诸国,往年入贡,其舟船皆自登州海岸往还。如闻女真、三韩已为契丹所并,傥出不意,则京东诸郡何以应敌?”宋廷遂要求登州“访海外诸国道里远近,及究所以控御之策具奏。”[47]苏轼则在《登州召还议水军状》中强调登州“地近北虏,号为极边”,“国朝以来,常屯重兵,教习水战”,遂成“京东一路捍屏,虏知有备,故未尝有警”;驻防该地的水军应勤加操习水战,同时避免分派他处,以防“兵势分弱,以起戎心”[48]。宋神宗时,登州“刀鱼战棹司每季那巡检一员,将带兵甲,下北海駞基岛驻扎,系以駞基石为界”,但因“与北朝通好,不曾根究海上北界”;至宋徽宗时有朝臣建议除駞基岛外,“乞以末岛、呜呼岛为界,自末岛之南,又有钦岛,逐岛各乞添置卓望兵员,往来巡逻”[49]。宋金关系破裂后,金军挥兵南下、北宋边警大作,宋廷由知海州魏龢处获悉“金人于燕山造舟,欲来东南”,急令“京东帅司相度自登、莱至海州置斥堠、熢燧”[50]。随着金军高歌猛进,完颜宗弼乃“提兵自登州入海道,破南宋三十余州,直至两浙,江东、湖南州郡皆破,宋帝航海”[51]。此役给立足未稳的南宋造成了严重冲击,而登州易手造成的宋军海防瓦解,实乃金军能够大举扬帆南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北宋曾明确规定:“贾人由海道往外蕃,令以物货名数并所诣之地,报所在州召保,毋得参带兵器或可造兵器及违禁之物,官给在券。擅乘船由海入界河及往高丽、新罗、登莱州境者,罪以徒,往北界者加等。”[52]具体的处罚是:“不请公据而擅乘船自海道入界河及往高丽、新罗、登莱州界者,徒二年,五百里编管,往北界者,加二等,配一千里。”[53]禁止由海路擅入北界、高丽皆在情理之中,将登、莱两州与之划一管理,更表明北宋对拱卫海疆的高度重视与务实处置,能够依据特定的陆海空间及航行条件制定相应的海防策略。
三、象征国家意志的权力场域
在北宋的政治文化与司法实践中,登州下辖的沙门岛是一个有着严酷象征意义的地理坐标。沙门岛位于今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北部的庙岛群岛。五代时期,沙门岛作为犯人的流放地开始见诸史籍:乾祐三年(950),后汉尚食奉御王绍隐以“匿军营女口”遭“除名,流沙门岛”[54];显德元年(954),后周右屯卫将军薛训以“监雍兵仓,纵史卒掊敛”,亦遭“除名,流沙门岛”[55]。北宋继承了这一办法并不断加以调整,例如北宋初期,宋廷往往将犯人配隶西北边地,但此制经常引发服刑犯人“亡投塞外,诱羌为寇”,于是宋太宗命“当徒者,勿复隶秦州、灵武、通远军及缘边诸郡”,但仍多有“配隶登州沙门岛及通州海岛”者,且有“屯兵使者领护”;宋仁宗时,又规定“配隶重者沙门岛寨,其次岭表,其次三千里至邻州,其次羁管,其次迁乡”[56];宋神宗时,沙门岛犯人“以三百人为额”形成定制[57]。此前学界已从法制史的角度,对“配隶”沙门岛之制做出了诸多探讨,本文不再赘述[58]。
需要注意的是,沙门岛之所以能够成为北宋朝廷选定的流放之地,并且能够对犯人形成足够的心理威慑力,是谓“沙门岛见禁罪人”乃“与死为邻”[59],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沙门岛孤悬海上的地理位置所造成的。沙门岛的自然资源以及生活空间十分有限,而源源不绝的犯人更使当地情况难上加难。宋仁宗时,京东转运使王举元就上言:“如计每年配到三百人,十年约有三千人,内除一分死亡,合有二千人见管”,岛上犯人“盖无衣粮,须至逐旋去除,有足伤悯”[60];即便是到宋神宗时,“沙门岛囚众,官给粮者才三百人”[61],其生存条件恶劣可见一斑。宋廷也采取过一些措施力图缓和压力,如宋真宗令“沙门岛流人量给口粮”[62];宋哲宗时刑部对“移配”也做了一定调整:“强盗亲下手或已杀人放火,计赃及五十贯,因而强奸、亲殴人折伤、两犯至死,或累赃满三百贯、赃二百贯以上,谋杀人造意或加功而致死,十恶本罪至死,造蓄虫毒药已杀人,不移配”,其余犯人依罪行、刑期、年龄等自身条件的不同,有可能被转送至广南、荆湖、福建甚至近乡州军服刑[63]。
然而北宋朝廷采取的上述调控措施,对于沙门岛上人数众多的犯人来说,其作用实在是杯水车薪。面对恶劣的生活条件、遥远的朝廷监管以及失去了社会能量的犯人,负责监管的驻岛官员采取了极其酷烈的管理方法:岛上的犯人一旦超过一定的数额,便会有人被投入大海,宋神宗时甚至出现了“砦主李庆以二年杀七百人”的极端案例。幸而时任知登州马默及时干预,李庆畏罪自杀,马默又奏请宋廷“更定《配岛法》凡二十条,溢数而年深无过者移登州”,岛上的犯人才得以“多全活者”[64]。其实若仅以地理方位而言,沙门岛比之于其它流配之地并不算是十分遥远,从气候条件上讲亦非“苦寒”或“瘟热”之地;但烟波浩渺的海洋不仅将犯人与曾经熟悉的陆上环境相隔绝,更将犯人与“文明社会”中的常识与秩序相斩断,活生生的人仅仅是因为衣食不足、甚至“无地存泊”[65]就会被扔进海中、葬身鱼腹。况且比之于其它陆地上的流配之地,即便同样无法逃脱酷吏的迫害,但犯人死后“入土为安”的可能性总还是尚存一线;但身处沙门岛的犯人,则很有可能是落得个“尸骨无存”的结局。于是,沙门岛这种令人闻之色变的恐怖观感,就这样通过无望之海和孤绝之岛的空间特性,被简单残暴却又行之有效地建立起来了。
沙门岛在海洋航道上特殊的地理位置,更令宋廷不敢、也不可能放松对这里的管控。北宋建立之初,沙门岛民便被免去徭役,且获准“自备舟舡,般载女直鞍马”,可见该地是北宋联络女真、购置军马的重要中转站。不过岛民仍需供给犯人,至宋神宗时仅有“岛户八十余家佣作”,“难为赡养”[66]。知登州李师中就曾提议“岛之流罪人多而戍兵少,恐生变,请减徙之”[67],由是更可看出“移配”之类的做法亦非单纯出于“仁政”的政治宣示,现实的安全考量也在其中。金军南下、北宋覆灭,沧州人李齐等便趁势“聚众据沙门岛”,南宋朝廷曾遣人招徕,希翼其能够归顺,或至少不要为女真、伪齐所用,最后还是无果而终[68]。
四、结论
在既往的研究中,学界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辽朝和西夏在陆疆方向给北宋造成的压力,这既是宋代文献连篇累牍记述“西北二边”的情形使然,也是长期以来“大陆史观”对当代学人潜移默化的影响体现。经由本文的梳理不难发现,北宋自建立之初便从未放松过对北部海疆的关注:面对与自己比肩而立的辽朝,跨海联络女真、高丽是北宋寻求奥援的有益尝试,而登州藉由其地与辽东半岛、朝鲜半岛隔海而望、航路畅通的区位优势,成为北宋实施跨海交通的重要港口。对于北宋在海上采取的动作及其可能带来的隐患,辽朝同样没有等闲视之,而是一面加强对海岸的布控,成功阻断了北宋和女真的联系;一面对高丽持续施压,迫使其中断了对北宋的朝贡。即便是北宋与高丽复交后,双方出于对辽朝的忌惮,还是将互使港口转向了明州。与此同时,受宋、辽、夏关系波动的影响,北宋自庆历年间便愈发强化登州的海防建设,通过日后宋金秘密往来的情形观之,登州所肩负的警巡海面、收集情报、渡海交通等一系列功能,皆得到了较好的维护。此外,北宋还将登州海域内的沙门岛打造成具有双重属性的海上要塞,既可联络女真、控扼北上海道,又能流配犯人、彰显国家威权,北宋经略海疆的对外国防功能与对内政治考量,在登州沙门岛得到了充分而统一的展示。
北宋王朝的“海疆经略”,从空间范围上说,并不仅仅是局限于海上、海岸甚至沿海地区,宋廷在登州所采取的诸多措置,实际上与西北的宋夏以及北方的宋辽边疆态势变化有着相应的联系。从政策层次上说,北宋对海洋的利用,不论对外还是对内,都是其实现国家战略、保障国防安全和构建政治秩序的有效手段。注意到这种意涵的丰富性与功能的多样性,是我们从更宏观角度、更广泛意义上理解北宋乃至我国古代王朝“海疆经略”的一个有益视角。最后,“海疆经略”包含的内容其实极其多样,除前文所述之外,北宋对登州海上及沿海地区的治安管控、社会治理与经济开发,皆可视为“海疆经略”的组成部分。例如閤门祗候王仲宝“乘驿捕登州海贼百余人,获之”[69];又如女真锡喇卜等“遇风飘船”至登州,宋廷“给其资粮,候风便遣还”[70];再如北宋在沿海诸州军“煮海为盐”,京东路有“密州场一,登州场四”[71];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海疆经略”所涵盖的领域之广、能发掘的问题之多由是可见一斑。本文因主题与篇幅所限不能一一展开,唯望日后另做他文,以期继续就教于学界。
注 释
[1]《新唐书》卷43下《地理志七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43页。
[2]樊文礼:《登州与唐代的海上交通》,《海交史研究》,1994年第2期。
[3]《史记》卷115《朝鲜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987页。
[4]王子今:《论杨仆击朝鲜楼船军“从齐浮渤海”及相关问题》,《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5]《旧唐书》卷8《玄宗本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98页。
[6]宇文懋昭:《大金国志校证·附录一·女真传》,崔文印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83页。
[7]沈括:《梦溪笔谈》卷21《异事异疾附》,金良年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208页。
[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1,大中祥符二年二月丁酉,上海师大古籍所、华东师大古籍所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595页。
[9]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4《才识》,吕友仁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3页。
[10]相关研究中较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详见张炜、方堃主编:《中国海疆通史》,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刘凤鸣:《山东半岛与东方海上丝绸之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王子今:《东方海王:秦汉时期齐人的海洋开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论文详见陈尚胜:《唐朝后期登州港与东亚贸易圈的形成》,氏著《中国传统对外关系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39—63页;倪浓水:《妈祖文化与北方“海丝”交集中的登州节点——基于古代相关涉海文献的分析》,《妈祖文化研究》,2020年第2期;王丽亚、赵树国:《明天启年间登莱巡抚的海防经略》,《孙子研究》,2021年第5期。
[11]学界关于我国古代“海疆”概念界定和研讨范畴的探讨,较有代表性的成果详见张炜:《中国海疆史研究几个基本问题之我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1年第2期;李国强:《关于海疆史研究的几点认识》,《史学集刊》,2014年第1期;侯毅,吴昊:《海疆研究的几点思考》,《中国边疆学》(第十一辑),2019年第1期;李欣:《清代中国海疆经略对构建周边海上安全秩序的启示》,《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6期;方堃:《中国海疆史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12]陈少丰:《宋初海上贡道考索》,《海交史研究》,2018年第2期。
[13]相关研究详见【美】薛爱华:《闽国》,程章灿、侯承相译,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19年版;陈丽华:《唐宋之际登州港的繁荣与福建海上交通的发展》,《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14]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4《诸王传·东丹王》,贾敬颜、林荣贵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72页。
[15]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17《舆地考三》,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考2492页。
[16]宇文懋昭:《大金国志校证·附录一·女真传》,第583、588页。相关研究详见马强才选编:《蓝文徵文存》,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04—212页。
[17]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6《诸蕃记·渤海国》,第277页。
[18]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185《政事三十八·蠲复上·矜蠲沙门岛人户赋租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73页。
[1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太平兴国四年十二月庚申,第466页。
[2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4,大中祥符八年二月甲戌,第1918页。
[21]《宋史》卷198《兵志十二·马政》,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4932页。
[22]曾公亮、丁度等:《武经总要·前集》卷16下《边防·北蕃地里·女真》,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2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06页。
[23]李心传编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胡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4页。
[24]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第7《政宣上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7页。
[2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39,元丰六年九月庚戌,第8164页。
[2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7,咸平三年十月庚午,第1030页。
[27]《宋史》卷487《外国传三·高丽》,第14044页。
[2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天禧五年六月乙巳,第2247页。
[29]《宋史》卷487《外国传三·高丽》,第14045页。
[3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39,元丰六年九月庚戌,第8164页。
[3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4,大中祥符三年十一月壬辰,第1695页。
[3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3,大中祥符七年十月丁巳,第1898页。
[33]《宋史》卷487《外国三传·高丽》,第14046页。
[3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39,元丰六年九月戊午,第8168页。
[35]《辽史》卷19《兴宗本纪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7页。
[36]相关研究详见李华瑞:《宋夏关系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76—285页。
[37]《宋史》卷11《仁宗本纪三》,第223页。
[3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8,庆历二年十一月庚辰,第3321页。
[3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0,庆历七年三月戊子,第3865页。
[40]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12页。
[41]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第2《政宣上帙二》,第14页。
[42]黄纯艳:《宋代的战船种类与水战方式》,《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16年第3期。
[4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5,庆历五年五月丁丑,第3772页。
[4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6,熙宁七年九月甲寅,第6259、6260页。
[45]辛元欧:《蓬莱水城出土古船考》,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烟台市博物馆、蓬莱市文物局编:《蓬莱古船》,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210—214页。
[46]曾公亮、丁度等:《武经总要·前集》卷16上《边防·登州附见》,第488、489页。
[47]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8,庆历六年五月丁未,第3829页。
[48]苏轼:《苏轼文集》卷26《登州召还议水军状》,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66、767页。
[49]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兵29·备边》,刘琳等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9239页。
[50]李心传编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7,建炎元年秋七月戊戌, 第201页。
[51]宇文懋昭:《大金国志校证》卷之27《开国功臣传·兀术》,第383页。
[52]《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第4561页。
[5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51,元祐五年十一月己丑,第10823页。
[54]《旧五代史》卷103《汉书五·隐帝本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366页。
[55]《旧五代史》卷114《周书五·世宗本纪一》,第1519页。
[56]《宋史》卷201《刑法志三》,第5016、5018页。
[57]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5,熙宁六年六月丙子,第5964页。
[58]相关研究详见郭东旭:《“刺配沙门岛”刍议》,《河北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杨芹:《宋代流刑考——以流沙门岛的情况为主要事例》,《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程皓:《北宋配隶沙门岛刍议》,《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增刊;彭博:《沙门岛沿革考述》,《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59]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刑法4·配隶》,第8466页。
[6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8,嘉祐三年十二月壬寅,第4535页。
[61]《宋史》卷344《马默传》,第10948页。
[62]徐松辑:《宋会要辑稿·刑法4·配隶》,第8447页。
[6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68,元祐六年十一月癸卯,第11173页。
[64]《宋史》卷344《马默传》,第10948页。
[6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6,熙宁六年七月己未,第5982页。
[6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8,嘉祐三年十二月壬寅,第4535页。
[67]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6,熙宁五年闰七月戊辰,第5751页。
[68]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第155《炎兴下帙五十五》,第1117页。
[69]《宋史》卷325《王仲宝传》,第10513页。
[7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1,大中祥符二年三月丙辰,第1597页。
[7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4,庆历元年十一月丙寅,第3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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