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有两句话需要注意,第一句话是,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第二句话是,应按期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换届。
通常情况下,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不按时换届的问题,上级党组织要建立任期届满提醒督办制度,一般提前6个月提醒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准备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会存在提前换届或是延期换届的情况,这些情况该如何把握呢?
首先谈谈哪些情况可以提前换届。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但委员发生缺员较多,使支部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第二种情况是支部委员会严重破坏党的纪律,拒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第三种就是由于其它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这三种情况可以提前换届。
哪些情况可以延期换届呢?主要有五种情况:一种是领导班子出问题需要整顿的。比如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思想路线不端正,不执行甚至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者是单位组织不纯,派性严重,或是领导以权谋私,不正之风严重的;第二种情况是党组织正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重要任务的。比如遇到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基层党组织必须全力以赴处理的;第三种情况是多数领导成员被派遣外出工作;第四种情况是新建立的单位,正在进行筹备工作;第五种就是其他不具备民主选举条件的。
无论是提前换届还是延期换届,都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都不得超过1年。其领导人是否变动,也由上级党组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