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同志曾经说过:“人对错误的态度有三种:改正得快,改正得慢,死而不改。改得慢不好,死而不改更不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工作或生活中出现错误并不可怕,关键要知错愿改、知错必改、知错速改。
最近,某单位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中,都是各级三令五申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的反面典型,比如超占公寓住房、贪污挪用公款、收钱为人办事等。他们当中,有的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错误人人有,不露是高手”;有的害怕改正错误会暴露自我,要么把黑说成白、把白说成黑,要么明知有错东躲西遮;还有的担心东窗事发,于是一错再错、错上加错,一条道走到黑。
小洞不补,大洞受苦。改正错误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错误刚萌芽时,造成的危害不大,改正起来也不用交太多的“学费”、出太大的力气。改正得越晚,付出的成本就越高、造成的危害就越大。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的办法是不断总结经验,有错误就赶快改,小错误不要变成大错误。”多些知错必改的勇气,拿出知错必改的行动,才能真正与错误决裂,走上改过自新的道路。“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我们身边就有一些同志,尽管犯过错误,但认真改错之后,重新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战友的尊敬。
列宁同志说过,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任何一名官兵特别是党员,都应讲真理不讲面子,随时准备坚持真理,随时准备改正错误。当年,王震在新疆工作时,错误处理了一位同志。他认识到问题后,不但撤销了对这名同志的处理,公开向这名同志作检讨,还将检讨内容在广播里连续播放20天。此举不但无损于王震同志的威信,反而使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他,也有助于周围的同志“吃一堑,长一智”,少犯类似的错误。只有勇于承认错误,深入剖析错误,敢于改正错误,才能少犯过错、不犯大错。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从认识错误到改正错误,光靠个人觉悟不行,还离不开相应的制度机制作保证。在个别单位,一些错误之所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纠正,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揭露错误、纠正错误者常常吃亏,而隐瞒错误、欺上瞒下者得不到惩处。要保证知错必改、知错速改,就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严厉查处那些明知故犯、知错不改者,让高压线带电,让铁规矩生威,从而更好地发挥出党纪军规惩前毖后、教育警示的作用。
(作者单位:武警河南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