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此前你以为的“铁饭碗”,现在恐怕也都要“碎”了!
一直以来我,我们大多数人都认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教师、高校等是工作的“铁饭碗”。但现在,对不起,“铁饭碗”恐怕要和我们说再见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有三个基本原则:
1、“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进行合理的安置整合,也就说会连人代编一起进行整合,相应的职能到了哪里,自然人也会跟随到哪里,然后去撤销一些分流的人员。
2、解决一些临退休人员安置问题。规定只要是工勤满20年的人员,干部满30年的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年限可放宽至8——10年,可以在零退休5年前的时间进行提前退休,之后的事物交由社保部门接管,对于一些常年请病假或者是临近退休的人员,也可以适当的放宽条件!
3、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进行自主择业。在精简编制的情况下,包括一些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一些自收自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编制职工,会彻底进行取消,不再成立和使用。这些所有的人员都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象形的补偿措施,之后进行自主择业的选择,或者也可以跟随企业的改革,进行安排!
一、事业单位改革迫在眉睫,改革时间表已定
1工资最高的工种基本集中在体制内
凡带编的工作都特别受到大家的青睐,像事业单位带编的,教师带编的,国企带编的,公务员更是不用说,引起一大波考生的关注。
实际上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工资最高的工种也基本集中在体制内,再加上各种稳定福利待遇,对编制的偏爱似乎也是有理可寻。
2改革涉及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
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涉及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改革迫在眉睫。
(1)2018年底前,效益好的全部转企
根据规定,2018年底前,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效益好的全部转企。
(2)2020年底前,效益差的企业转企
对于效益差的企业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也就是在2年后将彻底完成转企改制,这部分人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
3以后就真的要“各凭本事”吃饭了
(1)想不被淘汰唯有提高自己
以后这类人就真的要“各凭本事”吃饭了,要知道企业的经营模式跟事业单位可不太一样,想不被淘汰也唯有更加提高自己。
(2)难以接受也是情有可原
其实早在之前,高校跟公立医院已经就取消事业编了,现在又把改革重心放到了事业单位上面,很多人一时间难以接受也是情有可原。
社会本来就是在不断发展的,也只有我们提高自己才能不惧社会的改变。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
这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有:
1、宾馆
2、招待所
3、经营性康复疗养
4、工程建设、维修、养护
5、工程勘察设计
6、技术开发类科研
7、商业性地质勘査
8、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
9、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
10、农场
11、园艺场
12、养殖场
13、招投标代理
14、一般性评审认证
15、咨询服务
16、评估鉴定
17、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
18、房屋修缮
19、物业
20、车辆服务
21、部门文印机构
22、投融资
23、担保
24、粮食收储
25、物资
26、图书
27、仪器设备供应
28、非时政类报刊
29、一般文艺院团
30、影剧院
31、影视音像制作销售
32、演出中介
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员如何分流
1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
(1)连人带编一起随职能整合
“事”指职能,“编”是编制,“人”是人员,意思是连人带编一起随职能整合,职能整合到哪里,人员编制一起调整到哪里。
(2)事业单位整合或者撤销
事业单位整合或者撤销,其行政类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由于行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量控制,不能随职能大批量转换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机关又不允许混岗混编,使用事业编制。
因此,行政类职能整合到机关,原来承担职能的事业人员和编制,随职能转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3)人员编制可以随同职能整合到新的事业单位
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剥离整合后,人员编制可以随同职能整合到新的事业单位,个人身份和编制类型不发生改变。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自主择业
(1)人员编制精简在20%左右
由于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都有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编制的要求,人员编制精简在20%左右。
而机构改革中,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因此,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职工。
(2)下一步清理其他合同制人员
自定自筹类编制及人员是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的编制类型,多数省份早已经按要求清理结束。
下一步根据机构改革需要,清理的就是其他合同制人员。《机构编制法》颁布实施后,不允许出现法律规定之外的编制类型,再加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将生产经营类职能改企经营,推向社会。
因此,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年底之前撤销,不再成立和使用。
(3)全面清理辞退临时工
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员、合同工、临时人员等编外管理人员,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或者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
有的省份试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全面清理辞退了所有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不允许执法队伍中有编外合同工存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3临近退休人员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1)对临退休人员的安置方案
机构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为基础,提出了对临退休人员的安置方案。
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执行政策基本统一,都是“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人员年限可放宽至8——10年。
(2)许多省份停止“提前退休”政策
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许多省份停止了“提前退休”政策的审批,组织部门还全面叫停了领导干部女50岁、男55岁提前“退居二线”、不担任实职的做法。
(3)放宽病休的条件
在机构改革中,虽然目前还没有关于领导干部恢复提前“退居二线”的说法(领导职数大量减少,退居二线的政策也不是就彻底没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却明确提出了“临近退休人员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在提前退休的政策上,放宽了病休的条件,以及对工人、干部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距退休5年,都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四、事业单位未来将有五大变化!
一、编制的变化主要体现在高校以及医院取消编制,少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往公务员行政编制转,从事经营类的事业单位逐步转向企业,以后工资待遇全凭自己本身了,差距会越来越明显可能出现两极化.
二、工资的变化影响较大的就是教师群体。中央出台意见中明确指出“教师工资将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并且工资待遇往基层教师倾斜,争取越基层待遇越好,对于教师来讲绝对的好消息。
三、管理模式的变化要知道随着改革的深入,少数“编制内清闲,编制外忙碌”的现象会减少,以往体系中实行身份管理将会更加公平。
四、职称的变化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教师群体,为了提高教师地位,对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将要进行改革,师德成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一个大点,此外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定全面下放。
五、事业单位双薪待遇的变化事业单位改革后,将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将对这类人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期间还能享受之前的待遇。这对事业单位人员来说是个好消息,要知道很多公职人员连做外快都是不被允许的,所以这可不就是双薪么。
五、编外人员的安置原则有三点。
(一)编外人员聘用部门是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应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理清编外人员的人事劳动(劳务)关系。编外人员原来是哪个单位招聘的就由哪个单位负责,新单位不负责任。这些合并过来的编外人员很可能新单位不接收,最后被清退。
(二)对不再留用的编外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终止、解除人事劳动(劳务)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于被清退的编外人员,有关部门辉进行妥善的处置,不会简单粗暴的直接开除。
(三)严格控制数量。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的数量。这次会清退一部分编外人员,特别是编外人员使用比较多的单位。
编外人员并不会全部清退,小编看到的文件里面明确说到可以择优留用编外人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择优留用已经聘用的编外人员,如果单位名称改变的,要根据需要办理合同的变更手续。
对于那些被清退的人员按身份分为以下2种。
1、对于合同员工,原聘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2、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由原聘用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依照劳务派遣协议或经双方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办理。
对于清退后未再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由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
在整体的改革当中,不管是编外还是编内,大家认识到了未来的整体结构和整体的工作当中,要靠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努力吃饭,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重视和获得真正的职级,以及未来有真正的高薪资可以拿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