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合同约定“签名、盖章后生效”可能等于“签名并盖章后生效”,为避免合同不生效,建议采用“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的表述。此外,本文还就合同签署部分文本提出了6个审查要点,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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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用“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的表述
1. “签字、盖章”的理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签字、盖章后生效”等于“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果仅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仅仅盖章合同是不生效的。【1】
但是《合同编》第490条采用了“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的说法,不同于原《合同法》第32条“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的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一)》中认为:
三种方式之间具备同等的效力。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表述与本条规定表述一致的情形下,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三者有其一即可。……如当事人约定“签名且盖章”或“签名并盖章”后合同成立,则签名和盖章均需具备,否则合同不成立。【2】因此现在如果合同中采用“签字、盖章后生效”的说法,不应该再按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判例那样去理解,但仍然可能有争议。
2.一般认为,“签字盖章/签名盖章/签署后生效”等于“签名或盖章后生效”。【3】
但实务中有些人可能会以为“签名盖章”等于“签名并盖章”。
3.建议使用“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的表述。
考虑到“签名并盖章合同才生效”不太符合当事人的意愿,而其他表述又多少有些争议,不如使用“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明确。
如果确实希望“签名+盖章”合同才生效,可考虑使用“本合同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且加盖公章后方可成立生效”的明确表示。即使如此,这种表述还是会产生争议,在具体案件中并不见得就因为该表述就使得合同不生效(如果仅签名或仅盖章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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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部分文本的审查要点
1.为避免修改,可增加“清洁文本”条款。
相关条款:2537 清洁打印文本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正文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手写或涂改或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另经双方确认,否则不产生约束力。2.如合同签名盖章位置之后仍有合同正文,应予修改。
如果这些文字并非合同的内容,则应删除。
如果这些文字是合同内容,则应将其移入合同正文之中,作为合同条款;或者作为合同附件,按照合同附件处理。
3.合同正文中如果有空白区域,作为正式签约版本,应该填上适当内容,或者删去,或者写上“无”或加删除线,以避免删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对方,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对方在空白区域填写内容是有效的。
当然,这里的“空白区域”是指正常而言就是用于填空的位置(填空项、下划线、特意留空处等),不包括页眉页脚、行间距这些空白处。即使如此,那些合同文本没有必要的空行、空格也应该去掉以避免风险。
4.为避免争议,有必要在合同底部(WORD文档中的页脚中间)增加“第N页/共N页”格式的页码,以避免某一方增减页码。
页码应以装订在一起的合同正文(包括一起签署的附件)为准,前面如有标题和目录,可一并计入页码,但无实质内容的封面、封底不应计入页码。
5.合同一式几份、各方持几份,应符合实际需要。
合同份数与合同效力无直接关系,就算约定合同一式四份,实际只签署一份,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6.实务中,为了进一步强调合同效力,或者为了避免对方主张是格式条款而不利,往往会加上特定的签署声明条款。
特别是在合同主要由一方拟订,涉及对方的违约责任、重要权利义务时,由对方专门确认一下有益无害。
相关条款:3762 各方确认签署合同重点提示:合同各方已经认真阅读合同,完全理解、明白和同意所有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减轻、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签署方在此声明和承诺,签署行为本身即意味着签署方无条件确认同意前述声明,不持任何异议。上述条款应放在签署位置之前。
文中注释及说明:
[1] 参见: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
[2]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一)》,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7月版,第198-199页。
[3] 参见:宁夏三友顺达化工有限公司与宁夏三友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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