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投资控制历来是一个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投资控制不当小则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重则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文从实操层面阐述如何进行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路径和方法,并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需要注意那些问题以避免踩雷追责。
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其明确的定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称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需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控制需要遵循全过程、全要素造价控制原则,把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做实做细造价控制。
一、规划阶段对项目总投资规模控制是首要因素。政府投资项目最重要的规模控制就在规划谋划阶段,按照现有的政府绩效考核体制下,政府层面对该项目的功能定位直接决定投资体量,如同样是国省道项目,当地政府认为需要上下两层快速路或者是需要考虑周边路网衔接需要设置多处互通或者纯粹是过境功能的国省道,类似于以上几种思路可能不同功能定位的方案造价相差2-3倍。
注意事项:在规划阶段,建设单位一定要跟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充分,最好能够经过一定公开程序(比如市政府办公会、专题会议)或者书面确认该项目的功能定位,以便下一步前期工作推进,避免在前期推进过程中因功能定位问题出现反复而导致前期工作推到重来,那建设单位就会像吃了某样东西一样的恶心。
二、前期推进过程中设计质量是控制项目造价的龙头。设计质量好坏在全过程项目管理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据相关资料统计设计所有因素中占比70%左右。如何进行项目设计质量把控:一是优选设计单位,大的设计单位是首选,内控机制会比较完善,设计负责人是关键,直接体现在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二是优选设计咨询单位,同设计单位选择。三是建设单位在设计、咨询单位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关于投资控制的奖惩条款,比如由于设计原因引起批复工可估算投资金额与工可送审稿估算投资金额差额或者批复概算投资与批复估算投资差额超过一定比例的奖惩机制,倒逼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切实做到精细化设计、不过度保守设计。四是建设单位一定要会同设计单位与沿线乡镇、相关部门做好工可阶段方案深度沟通工作,以便设计方案能够最大程度兼顾各方利益;对公路项目建设单位一定要现场踏勘,以便审阅设计图纸时能够发现问题。五是在比较设计方案的同时需要高度关注用地、拆迁等因素,在目前用地占补平衡价格和拆迁价格日益飞涨背景下,需要全口径、全要素比较各个设计方案的总投资而不光是建安费进行比较。
注意事项:1、当前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下,建议建设单位高度关注工可估算和概算投资的准确性、精准性,在此前提下适当做大工可估算和概算投资额。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一)项目概算与投资估算不符,差额在10%以上的;(二)项目概算与投资估算不符,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其中投资额5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项目业主应当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遵循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浙江省规定中的第二点对大型公路项目概算估算投资差额很难控制在范围内,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审批初步设计还是按项目概算与投资估算不符,差额在10%内进行控制。2、建设单位对用地价格和房屋拆迁价格等第造价文件第三部分价格一定要摸准吃透上级文件和地方文件相关规定,才能很好精准控制总投资。3、建设单位一定要建立项目设计方案和造价控制的内部审核等机制,借助第三方咨询单位专业意见精准控制投资规模。4、建设单位需要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比如与财政部门在概算审核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要畅通,避免审核价格不合理造成概算偏低等情况,形成以后预算超概算或者实际投资超概算等不利建设单位的不良后果。
三、工程实施中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工程变更管理。经过规划阶段和前期工作阶段的投资精准控制,在实施中投资控制中主要工作就是做好工程变更管理。一是从源头上做好参建各方的投资控制的意识管理和责任管理,即在招标阶段就要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工程变更的条件、程序、计价依据等内容,规定得内容越详细、考虑的因素越多,对于以后工程管理中造价控制越有利。二是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管理制度建设,配备精干力量投入,做好对参建单位的管理,注重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变更工程量的核实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关法规文件规定批准变更方案。
注意事项:1、注意工程变更程序一定要到位,必须符合行业管理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该走的程序一定要不折不扣的走到位。2、工程变更一定要及时,实际工程管理中很多项目工程变更程序不及时,存在补程序、造资料的行为,这个应该加强管理,否则后果很严重。3、工程变更资料归档一定要完整,不完整可能审计、督查中就会有问题,存在追责的风险。
四、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的相关责任追究规定。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未按照规定核定或者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第三十四条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未经批准变更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四)擅自增加投资概算;(六)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该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未按规定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设计和预算的;(五)为未经批准的超概算项目进行招投标和签订合同的;(六)未按规定编制并报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七)变更工程合同价未按规定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