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驳回了西屋公司对韩国水力核电公司(KHNP)及其母公司韩国电力公司(KEPCO)提出的诉讼,认为西屋公司在处理诉讼的核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之前没有资格提起诉讼。
韩国联合通讯社援引裁决称:“法院认为西屋电气缺乏执行第810条的私人诉讼理由,因此未能提出索赔。”
第810部分是美国政府的一项控制,它通常管理用于反应堆、设备和材料的开发、生产或使用的技术出口。该法规要求获得美国能源部的许可,才能将某些受出口管制的核电站技术转让给其他国家。
西屋电气为了阻止韩水原在2022年10月未经美国批准的情况下向波兰、捷克共和国和沙特阿拉伯出口韩国的APR1400型核反应堆,提起了诉讼。这家美国公司辩称,原子炉是基于自己的技术,根据《原子能法案》(atomic Energy Act),该技术受美国出口管制。
“被告之前已经承认,并在之前与西屋电气签订的合同中同意,被告在韩国境外交付技术信息,特别是APR1400技术信息,受第810部分的约束,”西屋电气当时在诉状中表示。
“因此,西屋电气此前寻求并获得了美国能源部(DOE)的特定授权,使被告能够将有关韩国反应堆设计的技术信息,特别是APR1400技术信息,重新转移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对此,韩水原主张说:“《原子能法》没有考虑民间执行,而是把相关规定的执行权委托给了检察总长。”第810部分旨在实施该法案。
绿灯
产业界预测说,波兰和捷克等国很有可能从韩国进口核反应堆。
据悉,这些欧洲国家考虑到性能好、价格低,更喜欢韩国的装备。”但波兰和捷克共和国密切关注着KHNP和西屋电气之间的争端,因为这两个国家在经济和政治上严重依赖美国。
波兰已经启动了用韩国反应堆建造核电站的审批程序。
韩水原计划在近期内提交捷克核电站项目的最终投标书。这家韩国公司正在与西屋电气和法国国有企业électricité de France S.A. (EDF)竞争这笔交易。
然而,今年4月,美国能源部拒绝了KHNP向中欧国家出口核反应堆的计划。
韩水原方面表示:“将综合考虑韩美友好关系和出口管制规定。”
据首尔的消息人士透露,据报道,该公司的目标是首先提交最终报价,然后向美国当局报告。
不是最后的点头
如果法院接受西屋电气的知识产权,韩水原就可以阻止韩国核反应堆模型的出口,因此,韩水原暂时避免了最坏的情况。
然而,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决定并不是韩国向海外销售原子炉的最终许可。
虽然西屋电气在初期曾在核电技术上支持韩国,但APR1400是独立开发的,因此法院尚未判决APR1400不属于美国出口管制对象。美国政府也没有对裁决采取任何官方立场。
KHNP和Westinghouse在庭外和解谈判失败后,将争议提交给了韩国仲裁机构。
产业界消息人士表示:“双方都提出了数亿美元的赔偿要求,因此预计双方将在此次判决后重新进行协商。”
由于西屋提出知识产权问题,韩国向阿联酋出口核电站时,韩国电力公司同意向西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并将部分工作外包给这家美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