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裁决打破了此前最高法院法官的裁定,即即使一名妇女的丈夫再婚,人道主义考虑也不能成为给予她法律地位的理由。
以色列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制,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根据法律,人口当局拒绝给予一夫多妻婚姻中的妇女法律地位,以避免对这种关系给予有效的批准。
“支持打击重婚现象的原则是正确的。然而,在这个案件中,受害者和犯罪者之间的区别似乎不能被忽视,”法官达芙妮·巴拉克-埃雷兹、雅艾尔·威尔纳和奥弗·格罗斯普夫在他们的裁决中写道。
最高法院的上诉是针对内政部长咨询委员会2019年的一项决定提出的,该委员会拒绝了这名巴勒斯坦妇女的申请,她的孩子是以色列公民。这名女子在1997年结婚,当时她17岁,嫁给了一个比她大10岁的男人,而且已经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
2009年,丈夫离开了第一任妻子,夫妇俩根据家庭团聚程序为第二任妻子申请了合法地位。从2011年开始,她持有可续签的居住证,有效期约为10年。
最近,该女子的丈夫不顾她的反对,娶了另一个女人。两人分居了,丈夫和他的新婚妻子搬走了,不再在经济上支持他的第一任妻子。然而,第一任妻子在受到威胁后,拒绝通过伊斯兰教法庭寻求离婚。
在裁定不损害她的法律地位时,移民部的顾问委员会写道:“棍子不能两头拿——一个是,当她到达以色列,进入重婚关系并建立家庭单位后,申请人并没有试图切断婚姻关系,而是保持了多年,最终获得合法居留许可,与她的丈夫,一个以色列公民的婚姻关系。
“问题的另一面是,当她的丈夫娶了第二个妻子时,现在她认为重婚关系有问题,并以负面的眼光看待,并要求……一个与她丈夫无关的居留许可。”
她的上诉最初提交给了地方法院,后来提交给了最高法院。她声称,该部咨询委员会的决定没有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包括婚姻是在这名女子还未成年的时候被迫进行的,而且她不知道一夫多妻制是非法的。
据请愿人称,她的丈夫2017年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第二任妻子结婚,伤害了她。她的律师声称,她的丈夫逃避了一个事实,即如果她的签证不延长,申请人将被迫离开这个国家,而她已不再对与他的关系感兴趣。
“这里有基本的逻辑,”维尔纳法官说。“(内政部的决定)最终伤害的是受害者,她不仅要娶另一个妻子,还面临着被驱逐出她有子女和孙辈的国家。他受够了她,想把她送到国外去,所以他又娶了一个妻子。”
巴拉克-埃雷兹法官问政府的代表律师艾维·特威格,“当一个男人不再希望他的妻子在以色列,他可以娶另一个女人吗?”
特威格回答说,有接受一夫多妻制的女性,对此,大法官回应说,法院认为该女性的申请应该被考虑,因为委员会没有考虑到整个情况。Barak-Erez说:“这可能是经过同意的,也可能是未经同意的。”
一个公司 贝都因社区一夫多妻制会议,2015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最高法院两次讨论了一夫多妻制婚姻中的妇女问题。去年4月,法官大卫·明茨、亚历克斯·斯坦和约瑟夫·埃隆拒绝了一名女性的法律地位申请。
明茨法官在裁决中说,丈夫在与原告结婚后又娶了另一个女人,这一事实并不涉及人道主义考虑。
明茨写道:“我一遍又一遍地查阅原告的论据,除了她和丈夫有孩子这一事实,以及她的案件中涉及特殊的人道主义原因之外,没有发现原告的论据有额外的要求。”
在另一起案件中,由法官肖赫特(Shaul Shohat)、吉拉·坎菲·施泰尼茨(Gila Canfy Steinitz)和诺姆·索尔伯格(Noam Sohlberg)组成的一个小组裁定,她在以色列的法律地位不属于人道主义要求,“她的全部申请都植根于被告与丈夫结婚时自愿进入的重婚关系的自然环境。”
在圣伊夫非政府组织协会的要求下,耶路撒冷律所Lustigman & Blank的律师Hagar Shechter和Adi Lustigman代表了这名妇女,他们在一份声明中告诉国土报,“人口当局的政策并没有帮助妇女摆脱一夫多妻制家庭,反而加强了男人对妻子的控制。”
“鉴于该州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而反对一夫多妻制,绝不能允许人口管理局对妇女和儿童发动战争,”他们说。“当局必须承认一夫多妻制家庭中的妇女是法院裁定的犯罪的受害者,并在审查改变身份的请求时将其视为严重的人道主义因素,就像对其他与性别有关的犯罪,如家庭暴力或人口贩运所做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