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州市台办联合滨州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设立“滨州市涉台事务法律服务站”的意见》,决定作为“法律服务站”的试点,先期设立在山东民杰律师事务所,后续根据试点效果及服务需求大小,可在全市公、检、法等各部门设立多个站点。
该“法律服务站”通过向台胞台商台企台属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办理涉台公证,为台资企业维权提供法律保障,帮助台资企业建立经营风险预测预警机制,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优化对台法律服务环境。
近年来,随着滨台人员交往交流和经贸合作的增多,不可避免的出现矛盾纠纷。为适应两岸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市台办、市司法局将更好的运用这一法律平台,加大对台商台企台胞台属服务的力度,切实提升和保护台胞台商台企台属合法权益的水平,帮助其增强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真正营造滨州市“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
滨州市台办 张永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