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推动我市台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安机关服务台商、台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滨州市实际,滨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滨州市公安局服务台商台胞十二项措施>的通知》(滨公通[2015]107号)。
服务台商台胞十二项措施主要包括:缩短证件办理时限;提供台胞证件办理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和上门服务;实行台胞临时住宿登记及台胞证网上预申请办理;提供台胞户政办理便捷服务措施;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措施;开辟客货运车辆通行绿色通道;台资企业大型项目消防实行局部验收特殊办理;台资企业小项目消防实行简易程序;台资企业建设工程消防实行验检同步办理;加强台资企业内部和周边安全防范;为台商台资企业打造宽松的经济执法环境;及时妥善处置涉台商台胞案(事)件。
滨州市台办